雖然身處不同社會脈絡,愛爾蘭企業家安德魯・赫瑟靈頓(Andrew Hetherington)同樣指出藝術帶來的創造力,如何對企業的工作場所、環境、市場與社區等 4 個面向有所幫助,並能讓企業更加落實 CSR。
愛爾蘭:發展培力課程,促進企業與藝文界對話
赫瑟靈頓本人是愛爾蘭「企業藝術連結」(Business to Arts) 組織的執行長,這是一個試圖連結藝文團體、企業與個人的慈善組織,針對企業端與文藝團體這端,提供許多培訓課程,強化彼此的認識與連結,並在企業實踐中擴大文化體驗、導入各種創造力。
在赫瑟靈頓指出的 4 個 CSR 面向中,他認為藝術與創造力都能帶來不同的啟發。舉例來說,埃森哲(Accenture)公司在「牆上的女人」計畫中,透過與愛爾蘭皇家科學院合作,讓人們正視工作職場中的女性貢獻。而愛爾蘭一間社會企業「再創造」(Recreate)則由合作企業中取得原本可能被當成廢棄物處理掉的材料,加工後製成各種能在教育現場使用的藝術作品。
埃森哲(Accenture)公司在 2016 年開始與愛爾蘭皇家科學院合作 「牆上的女人」計畫。圖/The Royal Irish Academy FB
在市場面向上,赫瑟靈頓則以他共同創辦的非營利組織 Fundit 為例,說明該組織如何透過群眾募資,結合資源支持愛爾蘭本地的藝文相關活動與團體。
赫瑟靈頓分享的愛爾蘭藝文 CSR 經驗,接近前述美國篇中《企業社會責任與藝術》報告裡所討論的案例── 這些企業多半有清楚的社會倡議或社會議程,並對在地社區發展有一定的使命感,因而更能由創意、批判的角度理解為什麼需要投注 CSR 資源在藝文領域中。
比較不同的是,愛爾蘭企業已經形成「企業藝術連結」這類組織,能夠有系統地調查企業與藝文群體間不同的需求,並針對需求規畫相關教育與培訓課程,最後讓彼此的連結更順利。這個組織也透過如「企業藝術連結獎」(Business to Arts Awards)來鼓勵企業與藝術家/藝文團體間的協力合作。
土耳其:個人主觀與私人交情主導藝文贊助
布魯特(Bulut)與攸魯凱亞(Yumrukaya)2009 年針對土耳其企業投入藝文 CSR 的研究指出,該國文化和藝術組織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企業和政府,個人捐贈的經費通常集中在少數的藝術協會上。企業在贊助與支持藝術家時非常主觀,且企業與藝術家的私人連結對企業決定是否贊助影響甚鉅。
在土耳其企業傳統的 CSR 運作中,大部分的經費會分配給教育與環境相關領域,也有許多資金會分配給體育項目,因此文化與藝術相關領域要爭取 CSR 資源,首先便面臨高度競爭。此外,企業成立文化與藝術組織,大多數也跟相關決策者的經驗與興趣有關。例如,經營者喜歡古典樂,則該企業的 CSR 資源就可能大量投入音樂領域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土耳其企業會因為經營品牌形象與固定客群的考量,而支持表演藝術相關活動,主要是因為表演藝術活動能夠與特定群眾保持穩定連結。儘管如此,土耳其企業近年對靜態藝術展品的支持也持續成長,透過成立藝術基金會、美術館與博物館等方式實踐藝文 CSR。
土耳其學者德維秀魯(Gökçe Dervişoğlu)也指出,土耳其企業之所以透過慈善活動贊助藝術,除了追求短期利潤,也希望將慈善活動納入企業的戰略目標中,達到各方利益多贏的局面。
與此同時,土耳其政府也偏好與國際藝術組織或知名藝文團體建立長期合作,對於獨立藝術家與團體的投資則相對謹慎。儘管土耳其在 2010 年申請讓伊斯坦堡成為世界文化之都,但整體政策走向與社會氛圍依然使藝文 CSR 呈現較傳統的慈善支持面貌(品味鑑賞、藝術品收藏、展覽支持等),而且多數支持集中在首都伊斯坦堡,缺少進一步的社區與社會關懷。
在這種脈絡中,土耳其藝文活動與團體來自 CSR 的支持並不穩定且存在高度風險。企業對不同團體間的資金支持極度不均,即使獲得贊助,也很難維持長期穩定的支持關係。土耳其的藝術家與藝文團體因而常採取國際曝光方式爭取資金,然而一如美國案例所顯示,未能落地生根的藝文 CSR,往往也很難長期永續的發展。
許多發展中國家對於藝文 CSR 的面貌也與土耳其相近,例如白俄羅斯通訊產業「惠康」(Velcom)的主席斯米爾諾夫(Viacheslav Smirnov)便在「文化與創意」(2015 年歐盟為 6 個東歐夥伴鄰國所架設的藝文發展網站)的訪談中強調,該公司主要利用企業資源推廣古典音樂教育,並將「建立國家認同」的目標與支持藝文活動相結合。
印度:支持文化遺產與藝術文化,將大幅提升生活品質與公民參與
印度的藝術與攝影博物館(MAP)是新設立的博物館,旨在保護並推廣印度的文化遺產,並致力於讓更多人能親近藝術與文化。MAP 委託提供 CSR 諮詢的山悉達社會企業整理撰寫一份印度企業如何透過 CSR 介入文化遺產以及藝文領域(Heritage, Art and Culture, HAC)的報告,尤其著重在文化遺產相關討論,這份 2020 年出版的報告有諸多可參考之處。
報告首先強調印度當代社會對 HAC 的重視已經不僅僅是一種對藝文活動的無償贊助,CSR 投入 HAC 領域能夠凝聚社會、促進文化間的對話與多元文化發展、提升民眾對 HAC 的認識,並且在鼓勵公民參與文化及政治方面有「難以量化的貢獻」。
除此之外,考慮到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的快速發展(報告指出,文化創意產業已占全球經濟活動約 6.1%,每年產值來到 4.3 兆美元),印度若能投注更多資源於 HAC 領域,也能吸引更多投資與貿易機會。無論如何,在經濟與非經濟效益之外,若拋開工具性的視角,HAC 領域的發展甚至可促成整體生活品質的提升,以及批判性思考、創造力與社區再造等社會整體的發展。
然而,印度企業尚未充分認識到支持 HAC 所能帶來的種種效益。在 2014 到 2017 年間,該國企業對 HAC 的支持僅占總體 CSR 支出的 1% 至 2%,相關的慈善捐款主要集中在城市舉辦的藝術祭典、藝廊展覽、文化資產修復或藝術雙年展等活動支持。
基本上,印度企業對 HAC 的支持表現在 4 種面相,由只為配合《印度公司法》中關於 CSR 的規定,到納入利害關係人的參與,更積極的企業則會開始將支持 HAC 納入公司的發展策略,或者透過對科技與媒體的投資,支持 HAC 發展,由此形成整個生態系。
該報告最後鼓勵印度企業在各方面發揮其「負責任的公民」(responsible citizenship)義務,利用保存、推廣與活化(Preserve, Promote, and Revive,PPR),來催化更有利於 HAC 發展的生態系,並藉此建立更好的 CSR 策略、發展不同於傳統(著重社會經濟面向)的影響力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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