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「事業體投資」

最後更新日期:2022/09/01

服務內容

一、執行國發基金「文化內容投資計畫」

二、推動股權、有限合夥、專案等投資,建立多元資金模式

三、協助具前瞻性、創新性與市場性之文化內容業者進行投資媒合

四、協助被投資業者完善經營能力,並強化自身亮點

五、執行投前評估與投後監理

六、協助文化內容業者登錄創櫃板申請之輔導與推薦(文策院作推薦單位要點.pdf


投資方案 

文化部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

※ 投資主體為「股份有限公司」或「有限合夥」,需有共同投資人領投

※ 申請300萬直投方案者,須搭配本院推出的「文化新創加速器」等專案計畫

※ 新增專案投資型態


FAQ

股權投資指的是針對非公發的公司進行投資,因而能以股東身份,參與其經營,與專案不同,股權投資是「公司」為主。

第一種是透過官網「找資金」的「投資服務」及「融資服務」訊息中,就可以找到我們的「服務專線」與「服務信箱」。
其次是文策院也會不定期舉辦「投資說明會」,跟產業分享我們最新的消息。

整體投資流程包括諮詢輔導、評估審議、簽約撥款、投資後管理、投資退場。

會!
跟專案投資一樣,通常共投方和其他投資人資金到位後國發基金同步注資;另外也會視狀況設定注資條件,例如營收里程碑或專案進程。

需要!
股權投資依規定受搭配民間共同投資者進行投資,共同投資者之投資金額不得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的三分之一。